非法集资的形式多样,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非法集资类型:
以投资理财为名义,承诺无风险、高收益,公开向社会发售理财产品吸收公众资金。
虚构投资项目或借款人,直接进行集资诈骗。
利用“多对一”或资金池的模式为涉嫌非法集资的第三方归集资金。
实体企业出资设立投融资类机构为自身融资,有的企业甚至自设或通过关联公司开办担保公司,为自身提供担保。
一些网贷平台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出借人,或者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使出借人资金进入平台的中间账户,形成资金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未尽到身份真实性核查义务,未能及时发现甚至默许借款人在平台上以多个虚假名义发布大量借款信息,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
编造虚假融资项目或借款标的,采用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模式,为平台母公司或其关联企业进行融资,涉嫌集资诈骗。
以“互助”“慈善”“复利”等为噱头,无实体项目支撑,无明确投资标的,靠不断发展新的投资者实现虚高利润。
以高收益、低门槛、快回报为诱饵,利诱性极强,如“MMM金融互助社区”宣称月收益30%、年收益23倍的高额收益,投资60元至6万元,满15天即可提现。
无实体机构,宣传推广、资金运转等活动完全依托网络进行,主要组织者、网站注册地、服务器所在地、涉案资金等“多头在外”。
通过设置“推荐奖”“管理奖”等奖金制度,鼓励投资人发展他人加入,形成上下线层级关系,具有非法集资、传销相互交织的特征。
存在通过发行或转让股权、债权,募集基金,销售保险产品,或者以从事各类资产管理、虚拟货币、融资租赁业务等名义吸收资金的行为。
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
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
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这些非法集资行为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也给投资者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公众应提高警惕,避免参与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