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需要准备的材料主要分为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两种情况,具体如下:
民事案件立案所需材料
起诉状应包含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案由、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起诉状需要原告本人签名或盖章。
原告为自然人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提供营业执照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等。
提供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制作证据清单。
证据材料应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电子数据等,并标注其证明内容及来源。
如委托律师诉讼,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律师执业证复印件等。
如委托近亲属或其他公民,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相应身份证明。
在立案庭要填写送达回证、当事人地址确认书等。
受理案件通知书等其他法院要求的文件。
刑事案件立案所需材料
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
证明原告和被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的复印件。
提供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制作证据清单。
如委托律师诉讼,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律师执业证复印件等。
如委托近亲属或其他公民,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相应身份证明。
检察院的起诉书一份(公诉案件)。
受委托代为起诉的,应提交原告的授权委托书。
强制执行案件立案所需材料
根据被申请执行人数量准备相应份数。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复印件;
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判决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等复印件。
提供银行卡账户户名、账号、开户行到支行等信息。
根据要求填写并提交。
被执行人详细信息、财产线索等(如有)。
以上是立案所需的基本材料,具体材料可能会因案件类型、地区法院要求等因素有所不同。建议在准备立案材料时,仔细阅读当地法院的相关规定,以确保材料齐全、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