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上,以下人员有出庭的义务:
原告
被告或其法定代理人
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出庭,包括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诉讼代理人应当向法庭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律师应当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材料等。
证人应当出庭作证,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经人民法院准许的,可以不出庭作证:
未成年人
庭审期间身患严重疾病或者行动极为不便的
其证言对案件的审判不起直接决定作用的
有其他特殊原因的。
在特定情况下,法庭可能会要求鉴定人出庭作证或者提供专业意见。这些人员也应当按照法庭的通知和要求出庭。
在特定情况下,法庭可能会要求勘验人出庭作证或者提供专业意见。这些人员也应当按照法庭的通知和要求出庭。
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法庭对于上述申请,应当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在民事诉讼中,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包括离婚案件中的原、被告,抚养、赡养等案件中负有义务的当事人,以及其他案件中不到庭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公民可以旁听公开审理的案件,但精神病人、醉酒的人和未经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除外。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持有效证件要求旁听的,参照中国公民旁听的规定办理。
总结:
法庭上需要出庭的人员主要包括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有专门知识的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诉讼代理人以及旁听人。每种人员出庭的要求和条件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具体案件和法律规定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