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营转业到地方后的级别主要取决于具体安置的岗位和政策。一般来说,正营级干部转业到地方后,其级别待遇相当于正科级,但具体职务会有所不同。以下是几种可能的安置情况:
如果有机会选到省直机关或副省级城市机关,正营转业按照现行的退役军人安置法以及过往安置的惯例,一般都可以按二级主任科员安置,不会出现所谓的“降级”安置的情况
。当然,也有很多会按四级主任科员或副科长安置,享受正科待遇。如果安置到地市级机关,主要看当地驻军以及每年的安置任务情况来定。安置任务不重、政策比较干的,正营可以给四级主任科员职级或副科长职务,不少也有直接给二级主任科员的情况,至于正科实职,那是不可能的。
正营级相当于地方的正乡科级,但实际上正营长回地方任职,需降半级,只能当副乡科级的职务。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正营职军转干部转业到地方政府机关任职,正常情况下安排为科员,工资待遇享受正科级。根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党委、政府负责安排工作和职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政府协助就业、发给退役金。
综合以上信息,正营转业到地方后的级别主要是正科级,但具体职务和待遇会根据安置岗位和政策有所调整。如果安置到省直机关或副省级城市机关,有可能享受二级主任科员的待遇;如果安置到地市级机关,可能担任四级主任科员或副科长职务。
建议:
正营转业干部在选择安置岗位时,可以根据自己的职业规划、家庭情况以及当地的政策来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岗位,以便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优势和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