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生意之所以会有官司,主要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文化水平低和法律知识缺乏:在农村地区,当事人的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法律知识相对缺乏。他们往往凭直觉和感情进行交易,缺乏书面协议和约定,导致纠纷发生时无法提供充分证据。
亲情和友情的影响:合伙双方多为邻里乡亲或亲戚朋友,关系较为亲密,可能因此忽视了签订书面协议的重要性,一旦发生纠纷,难以依据客观事实进行判断和处理。
审判方式改革带来的误区:随着审判方式的改革,法官的审判理念和执法观念发生变化,有时过于强调当事人举证,忽视了法院在收集证据方面的职责,导致案件处理不当,当事人不服判决,引发上诉和上访。
法官素质问题:少数法官在处理案件时可能存在机械执法现象,未能深入调研和换位思考,也不愿过多进行调解工作,导致案件处理不公,影响司法公正。
企业经营和声誉:打官司诉讼可能会影响企业的经营秩序和声誉,尤其是在企业上市、招商引资、签订战略合作等重大时刻,诉讼信息会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影响。
投资方和合作伙伴的关注:投资方在准备合作前,企业挑选合作伙伴时,以及监管部门在审查企业过程中,都会关注企业是否有打官司诉讼信息,这直接关系到企业的信誉和合作前景。
合作中的不专业:一些企业在合作过程中缺乏专业法律知识,未能有效预防和处理纠纷,导致矛盾升级,最终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综上所述,做生意有官司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当事人之间的文化水平低、法律知识缺乏、亲情和友情的影响,以及审判方式改革、法官素质、企业运营和声誉等方面的问题。为了减少官司的发生,建议企业和个人在合作和交易中加强法律意识,签订书面协议,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并在遇到纠纷时积极通过调解和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