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侦带走后,案件的处理时间因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和证据收集情况等因素而异。以下是一些关键的时间节点和可能的结果:
被经侦大队带走后,一般情况下,最长24小时内应有结果,被传唤人可离开拘留场所。
若涉及重大犯罪,可能面临更长时间的调查,甚至被转至看守所。
侦查终结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或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等,这个期限还可以延长两个月。
审查起诉阶段一般需要一个月时间。若案情特别重大、复杂,可以申请延长半个月。
普通程序审理的案子应在收到案子后2个月内给出判决结果,最晚不超过3个月。
若涉及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3年,可以再延长到1个半月。
如果经过侦查,发现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应当撤销案件。
如果经侦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或者经两次补充侦查后,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综上所述,经侦带走后,案件可能在几小时到几个月内结案,具体结果取决于案件的复杂性和证据收集情况。建议涉案人员配合调查,并关注相关法律程序,以便及时了解案件进展和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