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瑞金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法官发现原、被告双方离婚纠纷对未成年子女的心理健康造成显著负面影响。为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权益,该院依法作出不准予离婚的判决,并对双方当事人开展针对性教育辅导,成功化解家庭矛盾,为孩子营造健康的成长环境。
“法官叔叔,不能给我爸妈判离婚啊。”1月9日6时许,瑞金市人民法院办案法官毛远聪的手机收到15岁小陈发来的信息,希望法官能够帮助其化解父母的婚姻危机。
原来,小陈是一起离婚案件中原告胡某某与被告陈某某的儿子。胡某某、陈某某在工作中相识相恋,但婚后因长期异地工作导致聚少离多,夫妻感情逐渐淡漠,原告以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小陈常年由祖父母照顾,父母通过远程视频与小陈进行日常沟通交流,履行监护职责。父母的婚姻危机,对小陈的心理伤害已悄然显现。据学校反馈,小陈近期频繁出现上课走神、社交退缩等异常表现,甚至流露出轻生念头。
庭审当天,情绪崩溃的小陈在调解室独自落泪。经法官心理疏导后才逐步平复情绪,并明确表达“不希望父母离婚”的意愿。
毛远聪认为,案件焦点不仅在于夫妻关系是否能够存续,还涉及未成年子女的心理健康问题。
面对这一特殊案情,瑞金市人民法院启动未成年人保护专项机制。承办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专门设置未成年人心理疏导环节,通过耐心沟通,引导小陈表达内心诉求。考虑到青少年情感表达的隐晦性,法院特别安排女性干警以“知心姐姐”身份进行后续心理干预,逐步缓解其焦虑情绪。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婚姻基础牢固,感情淡化主因系缺乏沟通,尚未达到法定夫妻感情破裂标准。此外,离婚还可能对小陈的心理健康造成不可逆伤害。
承办法官还依据最高法《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向双方送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责令父母正视子女情感需求,判决不准予离婚,给予家庭关系修复期。经回访,小陈已恢复正常就学,其心理健康问题得到解决。
“本案中,我们将未成年人保护从‘事后救济’转向‘全程介入’,通过创新‘倾听未成年人意见—心理干预—家庭教育指导—判后回访’的家事审判模式,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贯穿诉讼全程。”毛远聪解释,离婚不仅是解除婚姻关系,更需评估对未成年子女的长期影响。同时,告诫离婚当事人,婚姻自由应以不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前提,应理性处理矛盾,避免将情感纠葛转化为子女的心理创伤。法院会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每一个孩子的成长之路提供司法保障。(朱慧军 记者江国稳)
编辑:何 山
校对:王小明
复审:程乘玉